坚持问题导向 “三个查找”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26.03.2015  15:54

 

近日,我院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大会,全面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从四个方面抓细抓长,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查找执法理念上的偏差。 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培训紧密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最高检关于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通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重要讲话等精神。每名干警对照检查,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查找办案程序存在的差距。 成立由公诉科负责人任组长,案管办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案件质量评估小组。重点围绕文书规范性、办案程序性、人权保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征求公安局、律师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控案件流程管理,查找案件流程管理上的漏洞。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把好案件入口关,严格按照2013年制定的审查卷宗七项标准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审查管辖权、卷宗装订、材料齐备、嫌疑人到案情况等内容,对具备受理条件的,信息填录与实际业务办理同步进行;未达到受理标准的案件,一律不予接受,在公安机关案卷材料补充完备后,重新审查受理;把好案件流程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避免案件超期羁押;把好案件出口关,对办结案件进行文书和相关材料的审查,确保卷宗规范。(通化县检察院      张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