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稽查总队元宵节前再出重拳 查处10余吨“黑”元宵

19.02.2016  18:11

为保障“元宵”佳节百姓餐桌安全,进一步打造节日食品安全环境,2月16日, 省食品稽查总队会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生产元宵的辉南县朝阳镇鼎吉二建食品厂进行了查处。

2月15日,省食品稽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辉南县朝阳镇鼎吉二建食品厂涉嫌无证生产元宵。据举报人讲,该加工点可能没有生产元宵的资质,并已生产多日,生产量较大。食品稽查总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月16日,省食品稽查总队重拳出击,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对被举报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元宵,成品冷库内有10吨产品。经调查,该企业无证生产经营速冻面米食品(元宵),且生产的元宵未经检验就擅自销售,质量无法保障。食品稽查总队当场联系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对涉事原材料、成品冷库及生产工具设备进行了查封,现场查封原材料糯米粉3吨、成品元宵10余吨、设备冷柜3台,货值金额近15万元。现场违法事实锁定后,总队将案件移交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总队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继续拓展信息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密度,对无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摸排,该整改的加大整改力度,该关门取缔的要关门取缔,对那些严重违规违法的生产企业要予以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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