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年街头贩卖枪支 交易后扛枪进派出所自首
街头卖药的地摊,竟然暗藏玄机,贩卖枪支。好奇男子几番与摊主交易成功,但在最后一次交易完成前,他却扛枪走进派出所自首。
昨日,记者从南充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因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买卖双方均已被判刑。
一支5000元 19岁小伙儿街头卖枪
2014年3月,在南部县城上班的遂宁男子阿成,闲来无事在汽车站附近逛街,瞅见林立杨的药摊 子上,有一个图标为手枪照片的纸盒。25岁的阿成好奇心起,上前打听是否有枪卖,19岁的林立杨也十分老道地和顾客谈起了生意。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两人讲 好5000元购买气枪一支、铅弹800发,阿成当场支付林立杨50元订金。几天后,林立杨通过物流渠道,从上家肖某处购得气枪一支、铅弹1200发。阿成 接到通知后,前来支付余款并将枪弹取走。
回家后,阿成在使用时发现该枪卡弹,遂找林立杨商量,两人又达成加价3300元重新购好枪的协议。阿成随即将枪归还给林立杨,林立杨则通过物流渠道将枪返还肖某。不久肖某再次通过物流寄枪给林立杨,他在收下阿成3300元现金之后将枪交给对方。
但这次购枪仍让阿成不甚满意,这支枪没有装配瞄准镜。他要求林立杨配送,并称还将通过杨买枪。 两人又以7000元的价格达成购枪协议,林立杨则答应在下次交枪支时一并交付瞄准镜。2013年4月15日,林立杨电话通知阿成货到,这次他还是通过物流 渠道,在肖某处购买了一支气枪和1000发铅弹。
扛枪自首 买卖双方均被判刑
就在2013年4月15日当天交易之前,阿成带上他先前购买的气枪和铅弹,到辖区派出所自首,并协助民警前往交易地点抓获林立杨。后经南充市公安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林立杨卖给阿成的两支高压所步枪及枪弹,均具杀伤力。
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立杨、阿成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管理的规定,非法买卖高压气 步枪达两支,铅弹500发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应当惩处。被告人阿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 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林立杨,其行为构成自首、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阿成在第二次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犯罪行为完成之前主动停止交易,其行为是 犯罪中止,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林立杨在第二次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犯罪行为完成之前,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交易行为,是犯罪未遂,依法可 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林立杨因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阿成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