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林地块却反复强行耕种 蛟河农民非法占地被拘
明知是还林地块,却反复强行耕种。去年侥幸逃过处理后,今年又故技重施,家住蛟河市白石山镇育青村农民陈某某由于自己的“任性”,终于把自己“折腾”进了牢房。
话说2015年7月2日,蛟河市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徐雷接到蛟河市漂河镇新春村群众电话报案称,蛟河市白石山镇育青村二社农民陈某某不思悔改,继续将位于漂河镇新春村农场屯减产东沟内己停耕还林的集体林地重新开垦耕种庄稼了。接到报案后,徐雷一方面向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主管领导汇报案情,一方面立即组织警力到案发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办案民警深入案发地开展案件初查。经查:自1984年以来,陈某某确实以种地为目的,非法开垦林地并持续耕种。2014年蛟河市漂河镇人民政府、蛟河市青背林场将此地块纳入2014年春季停耕还林任务,向陈某某下达了停耕还林通知,并由漂河镇新春村栽植红松树苗进行还林。但陈某某仍于2014年5月23日至24日2天内在准备还林的地块内继续耕种黄豆。
经现场勘验测量,陈某某不仅在非法占用林地内种庄稼,还在开犁时把己栽植的部分红松树苗移植到地边,导致部分红松苗枯死,其非法占用面积8595平方米(折合12.89市亩)。剩余面积2978平方米(折合4.46市亩)待耕种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其开垦林地原有植被全部破坏。
2014年5月27日,陈某某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9月30日,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诉讼,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考虑到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给予不起诉处理。可是逃过一劫的陈某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政府可欺,遂于2015年6月将原还林地块继续复耕,面积为10819平方米,折合16.22市亩。继续造成林地植被完全破坏。
今年7月2日,经 吉林 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审批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再次立案侦查。7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在蛟河市看守所。
新文化报(李洋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