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区检察院“以案释法”用的活 普法效果好

11.05.2018  11:06

涉案相关人签补种协议

 

  今年以来,和龙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发挥检察官职业优势和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林区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5月8日,和龙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针对张某某盗伐林木一案,来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住所地安图县永庆乡高登村,针对其犯罪行为所损害的国有林木资源采取“两诉两补”形式,与涉案相关人签订补种协议。同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活动,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永庆乡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此次以案释法活动中,针对于林场所管辖区域及林区群众所应遵守的规范与林区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有效构建起检察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以及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机制,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客观上也加强了对办案活动的约束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