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有苗圃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
25.03.2016 16:4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吉林办种〔2016〕21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全省国有苗圃基本情况,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有苗圃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16]8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表格填报工作(上报表格要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于6月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省种苗站。
联系人:胡佰策,联系电话:0431—8862685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有苗圃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印发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3.2016 16:45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