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动员有关林业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10.09.2015  17:09

吉林科产〔2015〕353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林业局,白城市芦苇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针对当前全省林下经济产品销售乏力、企业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为全面提高吉林林产品的影响力,带动全省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省林业厅和省林业产业协会议定,利用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9月份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详见www.zgsjh.cc),专设吉林林产品馆,集中一批优势林下产品企业参展,推介吉林林下产品品牌。由国家林业局指导、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将于9月18日—21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不但有外省诸多森林食品企业参会,更有大量相关采购商参展参会,这是展示我省森林食品风采,推介吉林森林食品品牌,拓宽市场空间的极好契机,也是在家门口学习外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好机会。为方便我省相关企业参展参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馆设置

  吉林森林食品展示馆设置在展会2号馆,以人参、林蛙、鹿、食用(药)菌、干果、蜂蜜(饮品)等六大系列产品为主,设立特色产品专业展区,集中展示。初定60余个展位,每类展位数量在10个左右。

  二、对参展企业要求

  (一)参展企业必须是在吉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手续齐全的林下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具有实体店铺的林下产品批发零售类企业。

  (二)吉林省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产业基地优先考虑。

  (三)具有地理标志性产品、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认定(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参展方式及费用

  参展企业统一在吉林省林业产业协会的组织下进行参展活动,参展费用由省林业产业协会以团体形式与参展承办方协商,力争以最低的价格,优惠于参展企业。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林下经济产业是未来接续替代林区经济的新支柱产业,是保障林区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确保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完成,促进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产业基础。此次展会,将有大批采购商前来参观洽谈,给参展企业带来很大商机。为此,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协会、商会要积极动员相关林业企业,特别是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产业基地,以及具有我省特色的林下产品企业参加此次展会。

  (二)企业自愿。各地、各部门要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严格标准,除必需的展位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按时上报。各地、各部门以及有关协会、商会将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按时上报省林业厅科技产业处和省林业产业协会。

  需了解博览会的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林业产业网(www.chinalycy.com)第二届“森交会”官网(www.zgsjh.cc)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林业厅科产处  金元日  0431-88626802

  省林业产业协会  韩明发  0431-88627576

  附件:参展企业申请表

                                             

                                              吉林省林业厅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