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举办2016年松花江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08.06.2016 02:2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6月6日上午,在松花江吉林市区段,数百名市民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将一盆盆扑打着尾巴的鱼苗“送入”江水,鱼苗迅速游向远方。
这是吉林省水利厅和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松花江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向松花江放流鲢、鳙、草、青鱼苗20万尾。
放流的苗种由吉林市昌邑区金源水产良种场提供,质量好、规格齐整,经过“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与病害防治中心”和“省水域生态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检疫合格。同时聘请吉林市江城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此次增殖放流是松花江水生生物资源一系列养护行动的延续,将进一步修复松花江水域生态环境、丰富鱼类资源,对增加渔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松花江是我国主要河流,同时也是吉林人民的母亲河,长期以来,以其丰富的水资源和渔业资源,哺育了吉林大地的儿女,促进了吉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水生生物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水域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对于保护自然生态和水生生物资源、增加农渔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吉林省各级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出台政策、增加投入、扩大规模,近3年就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超过3000万元,放流各类苗种7亿多尾,使江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一定恢复,水域环境得到改善。
吉林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宣布放流活动开始
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宫成全致辞
放流鱼苗
放流鱼苗
放流鱼苗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8.06.2016 02:25
故
事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