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通报五起破坏草原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14.07.2017  20:41

  近年来,松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为松原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现通报其中5起典型问题:

  1、前郭县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王兆武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问题。2009年至2012年,王兆武在前郭县“后续产业建设畜舍项目”验收过程中,因其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验收责任,致使退耕还草养殖户违规所建畜舍通过验收并骗得财政补贴,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王兆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2、前郭县畜牧业管理局草原管理站监察科科长王峰因工作失职造成草原植被破坏问题。2013年3月,前郭县长龙乡佟某承包的60垧草原在轮作合同到期后未恢复轮作地草原植被;长龙乡某村村民卢某承包130垧草原后,在没有轮作手续的情况下,私开乱垦。因对佟某、卢某两人上述行为监管不力,王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前郭县查干湖镇水利所所长董景波私自允许承包人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问题。2014年2月,董景波将自己承包的重字井村西侧50公顷草原转包给他人并允许其开发水田,转包人将该草原中的38.3公顷开发成水田。董景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前郭县东三家子乡西太平村村委会主任郭建秋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问题。2015年5月,郭建秋私自将承包村民陈某的50.1公顷草原开垦为农田,种植绿豆和玉米。郭建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长岭县长岭镇先锋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树德因工作失职造成草原植被破坏问题。2013年,赵某承包该村35公顷草原,其中10.5公顷草原被赵某翻成耕地承包给他人种植葵花。因对草原使用监管不力,李树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松原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