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检察的“排毒”行动

23.02.2016  12:02

  自身排毒

  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部署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松原市检察院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从发现问题入手,敢于直面问题,向自己开刀,开展自查自纠。

  在找问题上下功夫

  松原市检察院提出三个坚决不放过

  问题没找准不放过

  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干警没受触动不放过

  集中开展了“四查、四访、四跟进”活动,对全市2874件案件进行一次全覆盖评查,坚持眼睛向内,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发到各院、各部门、办案人,要求层层撰写剖析报告,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

 

  在整改上出实招

  松原市检察院针对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见措施”。坚持“三个围绕”:

  围绕案件查问题

  围绕问题查人员

  围绕人员查责任

  把锋芒指向司法不规范行为。整治无戏言,先后对2名私自处理扣押款物、1名接受当事人吃请的干警给予记过处分,使全市上下充分认识到了市院党组抓整治促规范的决心和态度。

    

  在建章立制上见长效

  松原市检察院坚持以整建制,以制促整,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重点建立:

  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流程监控

  案件评查

  司法档案

  通过这些办法,对办案全过程进行动态留痕监督,重点把评查结果、信访举报等内容记录在个人司法档案中,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使干警们时刻绷紧“规范”这根弦,强化责任意识。

 

  通过“排毒”行动,松原市检察机关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着力提升了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