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一、松原市调整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松原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7月30日,松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调整松原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松政函〔2018〕217号)。明确了由市长王子联为松原市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社局局长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召集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二、松原市组织开展治欠保支有关工作暨欠薪重点案件督查工作
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吉薪联办发〔2018〕18号)和市政府的要求,7月11日-13日,市政府组成了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治欠保支暨欠薪重点案件督查组,赴长岭、乾安县督导。市绩效办公室参加了松原经开区、市公用事业局、市住建局的督查活动。同时对其它县(市、区)的情况进行了书面调度。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督查通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做好准备。
三、松原市组织开展“松原无欠薪”三年行动
为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吉林无欠薪”三年行动的通知》(吉政明电〔2017〕58号)要求,松原市政府办印发了《松原市开展“松原无欠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明电〔2017〕20号),明确了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实名制发放、动态监管、失信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制度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以及完成时限,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松原市人社局 刘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