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22.01.2016  15:0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增强环保意识    提高执法能力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松原市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知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重视源头治理,强化目标考核,加强大气环境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完善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通过此次学习,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对促进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