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全力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27.05.2015  17:10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王欣欣)“为期10天的‘救助宣传周’活动,共向市民发放救助宣传手册和爱心救助卡各300余份,劝反16名流浪乞讨人员。”这是记者在游览松原市民政局网页时看到的一条消息。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市救助管理站自4月20日开始,开展为期10天的“救助宣传周”活动。期间两辆救助车不间断在人流密集区域巡查,一旦在街头发现职业乞讨人员,即刻进行劝导劝离。对于真正困难并且愿意接受救助的乞讨人员接回站内进行救助。值班室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听求助电话,进行记录并联系巡查车辆进行救助。

2015年松原市共确定75个民生项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程就是其中一项,这一问题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近日,松原市政府下发文件,为更好地解决临时救助问题献计献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就包含在临时救助范围内。

松原市按照属地管理、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等原则开展此项制度。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制度他们首先确定了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临时救助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将临时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临时救助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合理确定权重,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切实做好临时救助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财政部门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的筹措保障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到位;宣传、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社、公安、公用事业、工商、税务、审计、监察及慈善组织等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的政策咨询、申请受理(主动发现)、资格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承担临时救助方面的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