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533条街路将施划停车位统一通过POS机收费

08.07.2015  09:10

原标题:长春533条街路停车位将施划停车位统一通过POS机收费

记者7日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市日前召开了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会议,对停车泊位施划工作进行部署。会议上透露,全市停车泊位统一通过POS机进行收费。

停车泊位通过POS机收费

长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指出,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停车泊位施划的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摸查工作。方砖步道、临街楼宇前后、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空闲场地等停车泊位的施划由各城区、开发区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充分发挥各区街道社区的力量,做好拟划停车泊位区域的摸查工作,把可停车资源充分挖掘出来,尽最大力气挖掘停车潜能,增加停车泊位数量。

二是做好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停车泊位由交警部门负责施划,发挥停车泊位施划的引领示范的作用,做好全市533条街路行车道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指导好各城区、开发区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

三是对《长春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与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加强宣传,依据新《条例》开展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是出台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施划的停车泊位,区分情况,利用价格杠杆,对停车需求紧张的区域,通过收费进行调节,促进停车泊位的有效利用。

五是加强停车泊位信息化平台建设。长春市建委要把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管理数字化动态管理作为“智慧长春”建设重要内容,全市停车泊位统一通过POS机进行收费,并将收费信息直接上传至信息化平台。广大交通参与者可通过手机对全市停车情况随时进行智能查询、快速有效选择停车位置。

湖西路出现“蓝色停车位

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会处,发现道路两侧约150米长的路段确实被划上了蓝色的停车位,并有车辆停放。在现场,记者看到,该处所施划的停车位分别位于湖西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每个车位用两条蓝色实线分割,车位内喷有蓝色的19-8字样。从实际停放的车辆看,车位的长度基本上可以停一辆普通的轿车,但宽度却不够。以一辆停放的大众速腾轿车为例,车辆一侧紧挨马路边石,另一侧车轱辘要在停车位白色边线外,而在此停放的车辆基本上都存在这样的状况,要么车轮压线,要么车轮出停车位外。

按照此前长春市建委制作的《停车泊位施划手册》,长春市的停车泊位分三种类型,停车框全为白色漆,收费的停车泊位为白色号码,免费的停车泊位为蓝色号码,错时的停车泊位为黄色号码,平行停车位的规格应为长6米、宽2.35米,泊位编号为7位数。对比之下,在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会处附近施划的停车泊位,无论停车的规格还是内设编号均与官方公布的施划标准不符,由此可以断定此处施划的蓝色停车泊位并非官方施划。记者询问附近的多个商家,最终也未能得知是谁施划了停车位。对于蓝色停车位内的19-8,通过在此路段上的交通标示可以判定,此处在19点到早8点是可以停车的。记者 单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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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展半个月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交警倡议:沿街停车请将车头朝外

7月7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长春交警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在全市开展市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而“主要街路停车方向统一朝向马路”,就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项内容。

沿街停车需统一将车头朝外

7日9时许,记者随交警来到了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附近。在南湖大路两侧,记者发现不少私家车停放在路旁的停车位内,但停放方向并不一致,有的车头朝向马路,有的车尾朝向马路,一些车辆甚至将车停放在了沿街的人行横道上。

我们针对道路两侧违法停车情况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治理,像这种沿街停放车辆,车头不向外的,我们将进行提示和告知,同时告知商家安排保安协助管理,我们还通过查询电话联系驾驶员,让其将车辆有序停放。

南关区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德怀表示,车辆停放时,沿街停放的一些车辆一定要将车头向外停放,车辆和道路应该形成一种垂直方向,不能形成一种平行,这是长春市政府对市容管理的一个整治要求。

目前重点整治占盲道停车、占人行横道停车、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的情况,我们将加大警力,对沿街违法停车加大处罚力度、加大清理力度,发现有违法停车的将进行告知,让其驶离,驾驶员在车上,以提醒为主。”王德怀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停车时一定要按照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沿街车辆注意车头朝向。

车头朝外停车共有5项好处

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方向一致向外,这种停放方式除了美观外,还有哪些好处?为此,记者咨询了绿园区交警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他说,这么做共有5项好处。

首先是出发快。二是防盗。三是安全。四是省油。最后一点是要考虑特殊情况的发生。停车时按照规范倒进车位,车头朝外,类似电瓶没电等简单故障救援起来就容易多了。

记者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