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11条方案加强管控、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17.03.2020  14:35
  

  为提升野生动物管理水平,北京出台11条方案,规范人工繁育管理,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这是记者3月10日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完善,全面落实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相关规定。

  北京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基础工作。计划对人工繁育单位、经营利用单位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梳理、调整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猎捕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并积极协助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检疫检验。

  在执法检查巡查方面,北京将严守乱捕滥猎、市场交易、运输寄递、终端消费四道防线。严格落实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这5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将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对已取得经营利用许可文书和“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有序撤回核发的行政许可文书及证件,并注销或申明作废。

  北京还将组织力量重点加强对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值守,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专项行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此外,北京还将加强对非食用性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野生动物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行为。(记者 于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