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工商局出台20条措施大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07.04.2016  16:5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服务业发展攻坚会议精神,打好四平市服务业跃升攻坚战,围绕发展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规下服务业、规上服务业,立足工商职能,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服务意识,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四平市工商出台20条措施,大力支持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 

  (一)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包括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金融、保险、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二)优化企业名称注册方式,允许使用新兴行业和新兴业态用语表述行业特征;实行一个窗口发执照,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放宽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一定范围内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网上住所”登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集群注册,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优先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三)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服务业企业优先实行简化和完善注销登记流程,开展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服务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出清“僵尸”企业,增加市场资源,活化服务业发展空间。 

  二、加强行政指导,建立保障服务业发展机制 

  (四)建立服务业服务平台。将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平台,收集、汇总整理扶持政策措施,实行“扶持政策集中公示”,使服务业企业了解各项政策扶持对象、申请的条件程序,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 

  (五)积极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鼓励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做好农资流通领域的规范和发展,鼓励以连锁经营的方式设立农资经营单位。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发挥专业经纪人在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六)积极推进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业企业商标意识,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实施与经营发展相融合的商标发展战略。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服务业企业积极争创吉林省著名商标和依法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七)深入推动服务业商标运用。加强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具有自主服务商标品牌的服务企业开展商标许可使用,运用商标权进行扩张。积极推进好服务业企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商标无形资产在投融资领域的作用。 

  (八)积极服务广告业发展。以培育广告产业园区、打造广告企业品牌、发展广告会展项目为依托,全面提升广告产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指导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整合广告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做大做强,促使其完成由本地知名专业广告企业到全省、全国知名广告企业的转变。 

  (九)对经营行为规范的中小广告企业进行扶持,提供市场准入、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支持数字化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支持互联网数字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广告业新的增长点;鼓励环保型广告材料的广泛运用,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 

  (十)积极培育服务业“守重”企业。大力推进合同信用建设,加强信用培训和指导,积极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高服务业企业公信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树立优化管理、诚信经营理念,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打造诚信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展动产抵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服务企业营建良好的融资环境,支持服务企业通过动产抵押登记盘活资产、筹集资金。 

  (十一)培育指导服务业企业开展网络经营和发展电子商务,指导其开展网上“亮照”经营;充分发挥集聚区孵化区、典型企业的辐射集聚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的优势互补及融合发展,建立起形态多元、方式多样的网络经济体系;完善市工商局网络监管服务平台,稳步提高电子商务监管服务效能。

  (十二)建立服务业信息披露引导制度。加强服务业登记数据统计分析,引导服务业结构优化,对其消费投诉数据进行搜集、分析与整合,通过约谈、发布消费警示或者经营提示、通报抄告、定点公示等方式,提供市场发展与监督信息服务。每个季度对服务业企业发展的登记情况进行分析,引导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方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 

  三、强化市场监管,营造有序服务业发展环境 

  (十三)加强服务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综合运用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监管方式,建立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定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大对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和监管信息的披露力度,引导服务业企业遵守信用承诺,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四)依法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加大对中介、金融、旅游服务等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曝光服务业不正当竞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件,依法查处服务业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侵权等行为。 

  (十五)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执法,把四平市知名服务业企业作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打假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六)加大服务业企业字号(商号)保护力度。在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严禁非所有权人使用驰(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挖掘提升企业字号的品牌价值,特别关注老字号和新兴业态企业。加强对“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支持企业制定并实施企业字号、商标一体化战略,运用企业字号搞好资产运作,提高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十七)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十八)加强服务业企业合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服务业企业合同文本中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促进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网络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 

  (十九)建立服务业信用惩戒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公示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二十)加强服务业的社会监督。发挥12315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改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