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村民因一件种子赔偿案引发收益“闹剧”

07.11.2014  12:25

 核心提示:种子播种到田里不出苗,农民状告农业推广站获得赔偿;没想到原本秋收无望的种子在几个月后迎来大丰收,有人又在收益分配上动起了脑筋。结果,双方闹到派出所。种子播种到田里不出苗,农民状告农业推广站获得赔偿;没想到原本秋收无望的种子在几个月后迎来大丰收,有人又在收益分配上动起了脑筋。结果,双方闹到派出所。

5月的一天,洮南市万宝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刘某被20多名村民送到派出所。民警询问得知,村里11户村民与推广站签订了谷子种植合同,后者负责种子、化肥和联合播种,农户按每公顷土地600元的价格付款。时至5月末,地里的谷子连苗都没出齐,农业局派出的专家到地里踏查后认为出苗率不足40%,建议毁地再种植绿豆。农户凭经验推断,他们的收入将因此受到大幅影响,遂要求推广站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调解中,有人提议按土地承包的方法,将土地以每公顷4600元的价格承包给刘某。双方认可后,刘某与11户村民签订调解协议,并支付了承包款。

众人没想到的是,事情过去没多久,地里的谷子在雨季到来后长势特别好,秋天获得丰收。同时,谷子的收购价格也爆出新高,签了承包协议的刘某意外多收入十余万元。

日前,万宝镇派出所再次接到村民报案,称收获的谷子中应有自己的一部分收益。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村民的要求与情不符,与法相悖,不予保护。

城市晚报 孙占奎 记者 谭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