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9起

26.08.2015  12:47

  2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2日至22日,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打非治违”第二波整治行动中,长春市交警部门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9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174起,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27起,无牌无证机动车277起,严厉打击了套牌假牌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4.29万人次,警车9915台次,设置188个卡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车辆及装备投向路面一线,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发挥集成指挥平台的优势,有效利用公路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采取网上巡逻、网上纠违、网上管理的特有技术手段,对套牌、假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嫌疑机动车号牌及时准确发现,提前预警,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查处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同时,根据我省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假牌套牌的罚款增加至5000元,扣12分,并处以行政拘留。(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