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无证者被拘留

17.01.2015  10:12

1月1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吉大队查处重点违法行为6起,其中交非驾1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1起,拘留1人。应急车道内停车4起、逆行1起。

1月13日15时许,辽宁省的车主刘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吕某某驾驶,在 长春 东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一中队大队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

新文化网(刘长宇 通讯员 宋飞 杜延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