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02.2015  12: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全市国税系统突发性集体上访和越级集体上访得到及时控制、妥善处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切实维护全系统的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春市国税局机关突发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在市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信访工作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主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负责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重点稳控,妥善解决。主持召开信访工作负责成员紧急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紧急预案,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信访应急工作。副主任由市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措施的实施及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时上报并发布信访信息,视情况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及时赶赴上访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

(二)工作机构

本预案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处理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接访质量关,随时向信访工作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全市国税系统的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应急响应

国税系统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或苗头,实施“分级分层分管”的处置方法,立即启动本预案,区别不同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召开信访工作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二)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市局党组报告。

(三)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要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四)通知上访地的有关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五)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拿出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并尽快地使其息访。

四、附则

本预案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