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长春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07.02.2017  07:37

春节期间,长春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强力保障全市人民新春佳节饮食用药安全,截至2月2日(初六),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长春市食药监局超前安排部署,针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特点和易发多发问题区域环节,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系统大力开展了“保障节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领导分区包片对大排查大整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夯实了监管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春节消费特点,重点加强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开展了“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突出了主要品种抽检和快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保障了节日市场平稳安全。

节日期间,长春市食药监局严格执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四防”安全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回复群众投诉咨询,节日期间共受理投诉案件16起,均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成立应急队伍,快速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零报告”。筑牢思想防线,抓好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全系统清廉过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公车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无公车私用现象。

节后,长春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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