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 公司称不算工伤

29.06.2015  07:00

长春市民郑女士家住经开区松苑小区,最近一段时间,她一直被一个噩耗笼罩着——丈夫李树生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

12号上午,在郑女士家中,记者见到她的丈夫李树生,他的双手双脚被布条捆绑,眼神呆滞,无法用语言进行沟通,郑女士说,丈夫自从生病后,完全变了一个人,生活不能自理不说,还十分狂躁,不得已她才用布条把丈夫的手脚绑住。

郑女士说,丈夫的变化如此之大,还得从4月8号的那场大病说起。当天下午,郑女士突然接到丈夫工友打来的电话,称丈夫在公司突然摔倒,不醒人事,已经被送往医院。经诊断,郑女士的丈夫得了脑出血。

郑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丈夫早上出门上班时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得了脑出血?郑女士说,丈夫住院期间,共花费了四万多元的医疗费,而其中大部分费用都是借钱缴纳的。李树生从08年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已经工作了七年,如今在上班期间发病,郑女士认为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在李树生所工作的长春电炉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工友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三点多,李树生在坐着休息期间,突然不小心摔倒。对此,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树生的情况,并不在工伤范围内,不会做出任何赔偿。

对此,吉林懿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李树生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的情况,的确不在工伤的范围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如果是因为自身疾病,突发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如果是自身疾病,并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工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