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吉林市医保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13.05.2020  09:53

   关于在“新冠”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广大江城市民、参保单位: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防止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坚决阻止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根据目前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吉林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继续贯彻落实“非必须、不窗口”的服务理念,通过“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经办服务新模式,让您不受疫情影响,顺利享受参保待遇。现将相关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异地就医现金报销业务

  (一)办理方式。参保人员须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二)提供要件。

  1、邮寄时务必在邮寄面单备注栏标注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

  2、务必详细填写“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邮政信箱办理业务材料清单”,与所办理业务材料一并邮寄。

  3、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

  (1)门诊有效收据原件。

  (2)收据对应的处方明细(如收据上自带明细,可省略此项)。

  (3)门诊病历(手册)及相关检查、化验的报告单(报销门诊慢性病费用需要提供)。

  (4)患者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三项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抄写清楚银行卡号;(职工保险为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城乡居民保险为吉林银行或农商银行)。

  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

  (1)住院有效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完整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植入体内一次性卫材条码、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单、报告单等)。

  (4)转诊转院患者还需提供转诊医院出据的转诊单原件。

  (5)外伤患者还需提供外伤受伤情况说明。

  (6)应在异地直接结算而未直接结算的应提供未直接结算的原因情况说明;(7)患者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三项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抄写清楚银行卡号;(职工保险为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城乡居民保险为吉林银行或农商银行);以上(1)(2)(3)(7)为必须提供材料,(4)(5)(6)项为出现相对应情况时应提供材料。

  (三)邮寄地址。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2号;邮编:132001。

  (四)办理反馈:接件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患者本人。

  二、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

  (一)办理方式。参保单位须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二)提供要件。

  1、邮寄时务必在邮寄面单备注栏标注所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

  2、务必详细填写“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邮政信箱办理业务材料清单”,与所办理业务材料一并邮寄。

  3、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

  (1)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明细表。

  (2)门诊有效收据原件。

  (3)收据对应的处方明细(如收据上自带明细,可省略此项)。

  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

  (1)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明细表。

  (2)住院有效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

  (4)完整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植入体内一次性卫材条码、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化验单、报告单等)。

  (三)邮寄地址。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2号;邮编:132001。

  (四)办理反馈:接件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患者本人。

  三、单位新参保业务

  (一)办理方式。参保单位须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二)提供要件。

  1、邮寄时务必在邮寄面单备注栏标注所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2、登录http://www.jlyb.gov.cn/jlsi/index.jhtml,自行下载相关报件。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机关、社会团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参保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参保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人1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登记手册》2份[下载];《参保单位医保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1份[下载];《新参保单位个人信息登记备案存档名册》1份[下载];《新参保单位人员信息导入确认单》1份[下载];新参保职工录入模板和人员变更模板[下载]。

  4、以上开户要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A4纸复印);单位法人必须参保,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参保证明;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劳务派遣协议》、派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保后每月申报人员增减变更情况表。

  (三)邮寄地址。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2号;邮编:132001。

  (四)办理反馈。接件后,将通过QQ群(943016540)进行集中反馈。

  (五)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四、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

  (一)办理方式。参保单位利用网厅办理,单位须先登录http://www.jlsybwt.cn/enterpriselogin,用户名为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单位信用代码后六位。

  (二)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可以点击网厅右下角“操作使用说明”下载查看申报业务流程和申报要求。

  2、信息修改。用户首次登录网办大厅后,必须先点击界面左上侧“信息修改”,按填报要求准确填写参保单位相关信息,并按“确定”键提交后,方可进行业务申报。

  3、业务申报。第一步:根据业务办理需要,用户在“业务办理”功能列表中选择经办项目,按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数据后,点击提交。第二步:点击“单位申报提交”。用户核对所输入的数据无误后,确定勾选点击提交。第三步:等待审核结果。用户可以在“审核结果查询”中查看申报审核结果。第四步:打印当月征缴单。无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后,用户在查询审核结果后可点击“报表查询打印”,选择“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项目,打印当月征缴单。

  (三)相关要求。

  1、网报系统试运行期间,原征缴申报邮箱继续使用。参保单位可以选择网报系统申报或申报邮箱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无特殊情况,可以网上申报的单位,必须以网报系统为主。

  2、参保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工作,确保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凡在网上系统操作的医保业务,视为参保单位亲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参保单位申报业务必须在当月的20日前申报至网上服务平台,逾期申报的将在下个月再受理。参保单位应及时查看申报的业务是否审核成功,对申报失败的业务应及时查看原因,修改后再重新申报,如有在网上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办理。

  4、在办理网上申报时,参保单位一定要仔细核对申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若单位提交了错误信息,应及时告之工作人员审核不通过,再由单位重新在网上进行申报。因单位未认真核对信息,被审核通过,造成单位或职工利益损失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5、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应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待接到报送通知后,按要求及时报送。

  (四)办理反馈。网厅实时反馈。

  (五)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五、灵活就业参保业务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一)办理方式。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关注“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页面下方“我的医保”中的“医保服务”选项;

  3、进入掌厅后,查找点击“灵活就医参保”板块;

  4、按提示要求逐条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照片;

  5、掌厅操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以后,查询掌厅个人信息,凭掌厅“医保个人信息”中显示的“个人编号”,到吉林银行缴费。

  (三)办理反馈。办理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者本人。

  六、灵活就业参保业务

  (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一)办理方式。参保人员须通过微信和邮寄相结合方式办理。

  (二)办理程序。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参加灵活就业业务需要2个步骤。

  1、微信掌厅办理。关注“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我的医保”中的“医保服务”选项;进入掌厅后,查找点击“领取失业金人员参保”或“领取失业金人员停保”板块;按提示要求逐条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照片;至此掌厅操作完成。

  2、邮寄要件。邮寄材料中须提供:退休审批表;养老金审核表;首次招工表(含入伍、下乡工龄认定材料);2002年之前的历年工资调整表;工作调转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上材料须到社保或就业局查调,请用A4纸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请标注联系人,可接收短信的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邮寄时务必在邮寄面单备注栏标注所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一次性趸缴”。

  (四)邮寄地址。名称:吉林市医疗保险业务专用信箱;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东路2号;邮编:132001。

  (五)办理反馈。办理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者本人。

  (六)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七、灵活就业缴费改档业务

  (一)办理方式。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关注“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页面下方“我的医保”中的“医保服务”选项;

  3、进入掌厅后,查找点击“灵活就医停保”板块;

  4、按提示要求逐条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照片。注:在“停保原因”中,选择确定转档对应选项;

  5、掌厅操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以后,查询掌厅个人信息,凭掌厅“医保个人信息”中显示的“个人编号”,到吉林银行缴费。

  (三)办理反馈。办理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者本人。

  (四)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八、领取失业金人员

  续停保业务

  (一)办理方式。须通过“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关注“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页面下方“我的医保”中的“医保服务”选项;

  3、进入掌厅后,查找点击“领取失业金人员参保”或“领取失业金人员停保”板块;

  4、按提示要求逐条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照片;

  5、掌厅操作完成。

  (三)办理反馈。办理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者本人。

  (四)咨询电话:0432-63602770

  九、参保人员慢性疾病

  定点变更业务

  (一)办理方式。参保职工须通过电话办理;参保居民直接到所转往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

  (二)办理程序。参保职工拨打监督管理部电话62489828、62489829两部电话办理变更手续。

  十、城乡居民参保业务

  (一)办理方式。新参保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所在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办理。续保需要到所在社区或乡镇卫生院核定缴费金额。

  (二)新参保居民微信公众号办理程序。

  1、关注“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页面下方“我的医保”中的“居民掌厅”选项;

  3、进入掌厅后,查找点击“个人新参保”板块;

  4、按提示要求逐条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照片;

  5、掌厅操作提交完成后,2个工作日以后,进入掌厅“个人申报详情”,查询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可进入“费用缴纳”扫描图中二维码或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三)新参保、续保居民社区办理程序。

  持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办理。

  十一、城乡居民退保业务

  (一)办理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人工客服办理。

  (二)办理要件。须提供退保人的身份证照片;退保申请。

  (三)办理反馈。实时反馈。

  十二、城乡居民退费业务

  目前暂缓办理,待疫情形势缓解后到各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

  十三、离休人员医保业务

  (一)办理方式。须通过网上加预约方式办理。

  (二)办理程序。参加市本级(不包括各区、吉化、铁路)医疗统筹管理的离休人员,由离休人员所在单位的专管员将有关凭据上传至离休人员医保业务电子邮箱后,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话沟通后进行网上办理。

  (三)注意事项。异地离休人员医疗费报销业务,由单位专管员与医保工作人员预约办理。

  (四)医保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电话:62266969

  十四、掌上服务大厅

  您只需添加“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对话键,即刻有人工客服为您提供一对一线上服务。

  十五、医保咨询电话“96618

  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如需咨询,请拨打0432—96618,客服人员将为您做出全面细致的解答。如遇占线请耐心拨打。

  阻断传染、你我有责!在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包容和支持。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近期尽量选取最便捷安全的方式办理医保业务!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

   (来源:江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