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1期“吉林大姐”中级月嫂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妇联吉林大姐培训基地: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广大妇女就业能力、实现充分就业,省妇联妇女就业指导中心拟举办2016年第1期“吉林大姐”中级月嫂技能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5日—4月27日
二、培训地点
吉林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培训基地
三、培训人员
年龄在52周岁以下、具有初级月嫂培训合格证书、并且累计工作满2年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吉林籍妇女。
四、培训安排
1、培训班实行培训、食宿、发证全程免费。
2、内容包括中级月嫂的职业道德、月嫂服务技能、职业礼仪、新生儿护理、产妇护理、“吉林大姐”品牌介绍等。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地要做好宣传、组织、选送工作,每个基地可选送1-2人。
2.参加培训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农村带户口本原件),4张小二寸照片,初级月嫂培训合格证书,2年以上初级上岗合同,持有下岗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特困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者优先。
3.请各基地将培训人员登记表填好后于4月12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15日9:00—11:00到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培训学院6号公寓一楼报到。(乘车路线:可以在太阳城乘坐109路公交车,到吉林大学和平校区下车,或者在重庆路乘坐226路公交车,到吉林大学和平校区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联系人:王丹 李慧萍 华丹
联系电话:0431- 88718389 18744090135 13844022257
吉林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