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分局“三查”清除僵尸企业

03.06.2016  14:11

为提高企业登记数据质量,清除多年未参加年报(年检)名存实亡的企业数据,真实反映朝阳区企业发展状况,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通过“三查”取证,依法清除“僵尸”企业。

一是掌握标准,查清疑似企业实有数量。依照《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清查2013年或2014年未公示年度报告企业的底数,依法立案。充分调查取证并固定企业未从事经营活动超过六个月的证据。

二是双管齐下,查验疑似企业登记住址。一方面由分局以信函方式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通过返回“现址查无此户”标记作为证据;另一方面组织工商所对企业登记地址实地核查、走访,并对核查情况留下证据。

三是部门联动,查明疑似企业纳税情况。与朝阳区国税局、朝阳区地税局联系,调取拟吊销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超过六个月未正常纳税的证明,与前期相关证据形成企业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据链。

据此,依法履行听证告知及执照吊销程序,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目前,分局已对862户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对1097户疑似企业调查取证,确保清理吊销工作在年报结束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