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推行“农业共营制” 向土地要效益 保障种粮农民利益
2016年秋粮下来后,玉米价格一路走低,很多农民在种粮上几乎没有收益。农业部“百乡万户”辽宁调查组在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实地调研时却发现,朝阳县探索推行“农业共营制”,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向土地要效益,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朝阳县波罗赤镇波罗赤村的农民钮宝生,去年将家里4口人的7.2亩地以入股的形式,交给村里的耀昌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经营,他说:“合作社每亩地给保底价500元,去年底每亩地又得到分红150元,还能拿到正常的粮食补贴。我在合作社做零工,一年挣了9000多元。”
实际上,耀昌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去年种玉米并不挣钱,那分红是怎么来的呢?原来,合作社在去年全面实行农业职业经理人种地、土地折资入股、入股民主决策、“收益保底+分红”的“农业共营制”运行机制,吸取2015年的经验教训,不再把单一的玉米作物作为合作社的主要产品。
“我们种植作物结构调整从五方面入手。利用1600亩滴灌地块和480亩旱地,种植了200亩土豆,600亩酒高粱,280亩药用玉米,1000亩普通玉米。整体来看,去年合作社成员收益有大幅度提高。”合作社副理事长吴立宁说。
看到合作社效益好,很多村民动了心思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经营。2016年波罗赤村有154户共2080亩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今年将增加3个小组1500亩地。
农业共营制中土地股份规模经营、保底+分红运作模式,农民用土地经营权折资入股合作社,既解决了合作社的资金问题,又解决了合作社的自主经营问题,更可行的是土地入股的社员既是股东又是合作社主人,优先在合作社打工获得额外收入。“今年合作社将建造自己的粮食晾晒场和粮食收储银行,建设年出栏2000头育肥猪的猪厂一处,实现产业互补,循环发展,降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优先帮助21户贫困社员户早日脱贫。”吴立宁说。
2016年,朝阳市共培育发展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71家,以土地入股形式实现土地集中规模经营面积6.3万亩,带动贫困户1368户。
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破解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困境。农业部“百乡万户”辽宁调查组组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刘信说:“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当前玉米价格下行而且卖粮困难,农民的收入已受到较大影响,通过政府引导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势在必行,朝阳县的相关探索值得各地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