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两家店 拒不缴纳卫生费 法院强制执行

18.03.2017  09:03

  17日上午,位于朝阳区永昌路的一家汽车养护店和位于崇智路的一家宾馆来了环执法人员和法院的执行人员,因为这两家店拒绝缴纳卫生费和罚款,朝阳区市容环卫局向朝阳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据朝阳区市容环卫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由市容环卫部门对商家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商家有义务缴纳垃圾处理费,对于多次催缴后仍拒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行政执法部门处以垃圾处理费3倍的罚款。这两户商家一年累计欠缴垃圾处理费1800元,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处以3倍5400元罚款,这两户商家仍不履行义务。朝阳区市容环卫局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7日上午,朝阳区市容环卫局和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两家商户各自拖欠的应缴卫生处理费和罚款计7200元予以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向这两家商户下发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告证明。如果这两家商户逾期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长春晚报记者 刘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