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3项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04.11.2016  03:04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气象局联合发文,将“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传播”、“乡村气象服务站运行维护”、“交通、旅游、海洋等专业气象服务”、“雷电灾害高风险单位防雷装置监测”、“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等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电灾情调查鉴定”、“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等13项气象方面的服务纳入了吉林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这为推动吉林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气象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此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会同吉林省气象局共同编制了《吉林省气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列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将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这将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率。(贾雪梅、李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