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阁楼供热费怎么收 文件有规定您要看好
很多阁楼都是赠送的,并不算在建筑面积内,可阁楼的供热费缴不缴,怎么缴?按阁楼面积收,按是否有采暖装置,还是按举架高度?很多市民对此都不太清楚。12日,受此事困扰的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经历。
2013年 阁楼按其面积50%缴供热费
2013年9月,赵女士入住宽城区北环城路的万龙第十城小区,房屋建筑面积为43.06平方米,阁楼面积20多平方米。2013年,赵女士缴了1622.55元供热费,其中含阁楼373.81元供暖费,是按照阁楼面积50%收取的。
“阁楼面积是赠送的,所以不在建筑面积内。”赵女士拿着供热缴费票据和购房合同,说自己也不清楚阁楼的供热费该怎么缴,因为她家阁楼有采暖装置,所以让她缴费她就缴了。但是她后来听说,阁楼供热费收费有别的标准。
2014年 阁楼没缴供热费过后又让补
“去年看报道得知,阁楼举架高度不超2米就不收供热费。”赵女士说,她家阁楼举架高度1.7米,于是,在2014年向供暖公司缴纳费用之前,向工作人员咨询是否有此种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回应称,可不收取阁楼供热费。而在缴费1个半月后,该供暖公司又通知赵女士补缴阁楼的供暖费用,这让赵女士感到不理解。
“缴费时,提供了购房合同和上一年的缴费票据,按建筑面积缴的供热费。”赵女士说,她原以为供热公司没收供热费,是因为有阁楼举架高度不足2米不收供热费的政策,可过后又让她按上一年数额补缴阁楼供热费,这让她很糊涂,她想知道阁楼供热费应按什么标准缴纳。
物业公司与供热公司交接出差头
对此,嘉润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解释,该小区因为是新楼盘,2013年供热费由物业公司代收,2014年供热费才到供热公司缴纳。
“收费时参考的是建筑面积和上一年的缴费收据,可是后来和开发商办理供热网交接时,发现很多居民家都有阁楼,享受供热服务却没缴供热费。”王先生说,因为查到有居民漏缴阁楼供热费,而且该小区阁楼都有采暖装置,所以要求这部分居民补缴阁楼供热费。王先生称,虽然很多居民不理解,但他们是按照市发改委的文件要求收取供热费的。
阁楼如何收供热费有文件规定
阁楼供热费到底怎么收?为此,记者咨询了 长春 市发改委,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长春市政公用局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公联字[2013]8号文件《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9条明规定关于住宅阁楼收费问题。该条规定,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阁楼热费计费面积,按供用热双方认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供用热双方存在异议的,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第304条规定:“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的规定确认建筑面积,收取热费。阁楼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该通知中第10条关于赠送面积收费问题规定,房屋赠送面积不在房屋产权证内的,按照供热企业实测面积收费。双方存在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方申请房屋测绘部门进行测绘,按测绘面积收取热费。测绘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按照该文件规定,赵女士家的阁楼有采暖装置,净高1.7米,所以按1/2面积计算供热费。
长春晚报 记者 李奔 实习生 徐恒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