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炒作有偿删帖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获刑
曾炮制“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僧人后海船震”等网络谣言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处以罚金15万元。杨秀宇在庭后接受采访时称,其网名“立二拆四”源于围棋术语“立二拆三”,之所以改为“四”,是因为其不愿“按套路出牌”。
“立二拆四”:同行需要以我为戒
“这些案例我还曾当作成功的营销案例与人分享,没想到已触犯了法律。”宣判后杨秀宇说,“希望网民、从事网络营销的同业者能够以我为戒。”11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杨秀宇和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或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及杨秀宇的下属卢梅四个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朝阳区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尔玛互动两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万元;判处被告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网络营销者:“删帖、发布直接和内部经理对接”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互联网有偿发帖、删帖已成为业内常态。虽然各大论坛、贴吧等都对员工该类行为作出严格规制,但在利益驱使下,“内外勾结”仍旧为这些网络“恶之花”提供了生存土壤。在QQ群搜索界面中输入关键词“删帖”,立刻就会显示出超过150个QQ群的搜索结果。记者以想要删除负面贴和网站首页做公司正面稿件推介为由联系了一名网络营销人员。他给出的报价为:天涯删帖一条1200元,新浪网首页推广三月4000元。“我们删帖是直接和内部经理对接的,给你提供的也是内部价格。”这名营销人员说。
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有偿删帖和发帖行为不但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还可能构成诽谤罪、敲诈勒索罪甚至寻衅滋事罪。上述知情人士认为,虽然有偿发帖、删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对此类行为产生一定震慑作用,但由于这个圈子已较为固定且隐蔽,如不切断内外部的联系很难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