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起吉林省这些高速公路收费打折

23.10.2018  10:12

   吉林省高速公路试点施行

   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8〕47 号)要求,利用差异化收费优惠方式完成国务院提出的“降低过路过桥费”工作任务,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拟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初步方案。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行驶在 G1112集双高速通化至东丰段、G25长深高速长春至双辽段 的合法运载的客、货运车辆,车辆通行费 8折优惠

  对行驶在 S26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G11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 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不包含集装箱车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不与其它优惠政策叠加),车辆通行费 8折优惠

  二、调整原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超限限值优惠标准,对运输 符合《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GB/T1413-2008/ISO668:1995) 规定的20英尺或40英尺箱体, 合法装载和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限定标准的四轴及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按照货车计重 收费标准的75%计收。

  三、对行驶在 S1112汪延高速公路、S1211延龙高速公路、G12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和G4512双嫩高速白城至镇赉段 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不包含集装箱车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不与其它优惠政策叠加),车辆通行费 7折优惠

  上述三项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试点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31日截止。之后视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