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1—3月检察业务数据新闻发布会

27.04.2020  17:22

让数据说话 用数据反映检察业务

——吉林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1—3月检察业务数据新闻发布会

 

4月24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数据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精准服务与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20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和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刘世天回答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刘世天说,今年年初,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的通知》,确立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按季度主动公开业务统计数据的工作机制,旨在将数据所蕴含的案件质量效率信息、司法管理信息等信息发掘出来,及时释放出去,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

 

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孙峰松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通报的数据显示: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6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02人,共决定起诉5425人,不起诉81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71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5.5%。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39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8.7%,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3%。

 

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东华回答记者提问

 

在办理涉疫案件方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8件44人,审查批准逮捕32 件3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85件110人,决定起诉53件72人,依法不起诉2件2人。为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落实快审快诉的指示精神,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136件次。

在全面依法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吉林检察机关在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2人,同比上升200%;决定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621人,同比上升2.5%;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6件,同比上升6.7%,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105.6%。通过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9600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0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吨。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0件,同比上升471%,实际救助人数27人,同比上升80%。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主动参与办案,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等工作,2020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45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的占16.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3.8%,案件类型涵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所有领域。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方面,共列席16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87.5%,同比增加16.1个百分点。

通过每季度公开业务统计数据,对各类数据的联动、无穷组合和创新实时分析研判检察业务运行态势,有利于促使人民检察院司法决策、业务管理思维模式,从经验性、模糊化管理向数字化、精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为各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指导业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刘世天主任说。

 

吉林日报记者提问

 

检察日报记者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提问

 

腾讯新闻记者提问

 

中国吉林网记者提问

 

在记者提问环节,来自吉林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腾讯新闻、中国吉林网的媒体记者,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给检察业务数据带来哪些变化、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等方面提出问题,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刘世天,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张东华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文稿:迟久阳 图片:高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