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重点区域综合整治计划到2017年9月底完成整治目标

16.06.2016  20:30

  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吉林省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部分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损害、污染和破坏问题。 

  6月,全省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吉林省环保厅对《方案》进行了权威解读。 

  《方案》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快生态建设和修复为目标,认真梳理出了吉林省自然保护区、矿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等重点区域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自然保护区植被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违规建设、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区”内资源开发超限超域超额、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并将7个问题作为全省“三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计划到2017年9月底完成全省“三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 

  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方案》逐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责任分工,吉林省政府成立了5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对各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 

  《方案》强化技术支撑,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整治建议和技术路径。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