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改委10月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长春 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日期为9月24日。《公告》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2015年10月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
1 参加听证会27人都有谁?
根据《公告》,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名额如下:
●听证会参加人27人。
———消费者12人,通过报名公开选聘。
———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其他利益相关方共15人,按相关规定产生。
●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通过报名参加。
●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会。
2 消费者如何报名参会?
报名条件:
●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报名。
●属于供热用户,了解长春市供热价格等相关情况。
●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市政府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1247房间)
选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将有意向参加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市民按报名顺序依次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3 如何报名旁听听证会?
报名条件:
凡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地点及选取方式同上,最终选取5人旁听。
注:报名需持身份证,其他事项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新文化记者 董春梅
市民建议———
建立供热监督委员会
长春市民范先生一直关注着供暖的事儿,“供热价格是否调整,不能只听供热企业的,需要成立一个监督部门。”他建议成立长春市供热监督委员会,由委员会对每年的供热价格进行监督,供热不只是企业的行为,还关系到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之所以供热价格不能随市场变化,是监督机制的问题,监督机制不解决,就不能及时解决供热价格的问题,这样下去伤害了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市民的利益。
范先生认为,应该由审计、质监、供热、物价等部门专门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由市政府主管,不只对供热价格监督,还要监督供热质量,同时还要担负起调节供热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杠杆机制,监督委员会成员要从企业购煤、供热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了解供热价格变化,及时促成供热价格调整,这样既能避免企业利益受损,还能保障市民用热。
供热企业———
听从管理部门决定
23日下午,新文化记者采访了部分供热企业,各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听从管理部门决定。
长热集团
长热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没有接到听证会的通知,企业没有定价权,作为国企,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听从管理部门的决定。
长春房地集团房屋供暖总公司
长春房地集团房屋供暖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向主管部门提供了相关资料,目前企业负责对很多老旧散小区供热,这些小区管网陈旧,公司在设备改造、管网维修等方面投入很大,除了煤价下降以外,其他供热成本居高不下,如果降价,对企业经营会造成影响,但企业会听从管理部门决定。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接到参加听证会的通知,对于供暖价格调整问题,需要向上级请示,不便回答,但会听从管理部门的决定。
吉林 省宇光能源长春高新热力分公司
吉林省宇光能源长春高新热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管理部门决定降价,坚决执行,公司是煤电热一体化,自己产煤、自己发电、自己供热,煤价波动对公司影响不大,公司的情况不具有代表性。
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接到参加听证会通知,会听从管理部门决定,降价对公司会有影响,但公司供热面积小,不具有代表性。
征集
欢迎拨打本报热线,说出您的意见
作为市民,如果您有机会参加听证会,对于今冬供热,您认为是否应该下调供热费?
如果您是供热企业负责人,在供热方面,煤价下降对供热成本影响有多大?
欢迎拨打本报热线0431-96618,说出您的想法和意见。我们会把您的意见向供热主管部门反映,或许您的意见会被采纳哦!
本报系列报道获回应
因煤炭价格下跌,市民对供暖价格下调的呼声高涨。长春市今年供暖价格是否会有所调整?如果调整,将按什么比例?近日,为响应长春市民呼声,新文化报对长春市供暖价格是否下调进行了连续追踪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如今,长春市供暖费该不该调整终于有了新进展———长春市10月将召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