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3月份一省部级官员受处分
今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处理人数和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均比上月有所下降,但这一良好势头未得到巩固,3月出现反弹迹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1起,2673人受到处理,148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项数据均高于今年1、2月份。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分的领导干部中有一名为省部级官员。其为十八大以来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的第四名省部级官员。
2015年以来,截至3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87件,处理687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18人。
第一个因此受处分的省部级官员是付晓光
从八项规定实施至去年年底,一共查处了省部级官员3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铁杆粉丝”应该都会记得,中央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省部级官员中,第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付晓光。这位黑龙江省原副省级官员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结果是留党察看一年并按程序被免去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付晓光的“事迹”还被收录进去年年底中纪委的“反腐大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关于他多年来何以成为“官员不倒翁”的讨论也成为媒体的热点。显然,付晓光所犯的错误和他身上折射出的问题,已成为反腐的一个“样本”。
此外,去年12月,中央纪委官网通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王建鸣”这个名字也因此被人们记住,成为高官的“反面教材”。
为啥有的点名,有的没点名?
在本次通报之前,共有3次省部级官员的通报,有两次点出了姓名,还有一次没有点出。
去年4月,通报了一位省部级官员违反八项规定,后经媒体“打探”得知,这位官员是交通运输部的一位副部长。由于通报并未点名,此事也没有引起很大的轰动。不过,媒体并未“遗忘”此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媒体记者专门就此事向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发问,杨部长当时表示“部党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被通报的官员)个人也进行了改正与改进。应该说,这位同志一直表现非常优秀。(被通报一事对这位同事而言)会受到影响,但不会因为这个事影响到其他问题。”
其实,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都没有明确对官员的处分通报必须点名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