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8月至10月交易房产可享受手续费减免政策

29.07.2016  18:11

  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房地局获悉,为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鼓励住房需求有序释放,市政府决定,在8月至10月我市房产交易活跃期,对房屋交易手续费进行适度减免。 具体减免为:商品住宅交易手续费由2元/平方米调整为1元/平方米,商品非住宅交易手续费由总房款的0.3%调整为0.1%;70平方米以上存量住宅(即二手房)交易手续费由4元/平方米调整为2元/平方米,70平方米以下存量住宅转让免收,存量非住宅交易手续费由成交额的1%调整为0.3%。

  为让购房者更明确地了解具体减免的费用,市房地局的工作人员举例说明:购买100平方米的新房,原来需要缴纳200元钱的手续费,在这三个月期间仅需缴纳100元。 本次房屋交易手续费减免优惠自8月1日起,10月31日止,为期3个月。该政策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