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长春最低工资每月1480元

01.12.2015  10:09

  [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3.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白城等地标准见长微。执行期为201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