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金否认耍大牌传闻 称剧组拖欠款项

16.10.2015  08:38
曹云金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曹云金

   新浪娱乐讯 日前,网爆曹云金在电影《爱神箭》剧组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而《爱神箭》片制片人付晓燕承认了曹云金耍大牌的传闻,承认爆料内容属实。15日下午,曹云金在微博上发布了律师声明,否认自己在剧组耍大牌,并言辞激烈地说:“男人就得敢于亮剑!不公平的就得维权!

  曹云金律师声明表示:在2015年10月12日前剧组并未按时、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并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2015年10月14日上午,曹云金先生根据合同书相关约定在未收到第二期款项剩余款项前暂时停止了拍摄工作;2015年10月14日下午,剧组有关人员却通过媒体表示曹云金先生不配合其剧组工作、“耍大牌”等不实消息,并称《爱神箭》制片人付晓燕承认了曹云金先生“耍大牌”的传闻;此不实言论已严重侵害了曹云金先生的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以维护曹云金先生的合法权益,追究相关公司、人员违约、侵犯名誉权的相应法律责任。

  对此,网友表示:“支持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求真相啊,被搞得好迷糊呢!”(实习生吴婷/文)

  附:曹云金律师声明

  我们,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上海曹云金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简称“曹云金工作室”)委托,针对近日《爱神箭》电影剧组工作人员对外声称曹云金先生因不配合其剧组工作、“耍大牌”而被开除的不实报道及其他任何有损曹云金先生名誉和形象的不实言论发表如下事实声明:

  1。 曹云金先生所属的曹云金工作室于2015年9月13日与北京一轮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轮辉煌公司”)签署了《演员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就曹云金先生出演电影《爱神箭》,饰演林冬之角色达成了一致。该合同书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书签署后,一轮辉煌公司依约支付了第一期款项,但是,其并未根据合同书项下约定在2015年10月12日前按时、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上述逾期支付第二期款项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

  3。 根据合同书约定,曹云金先生应当于2015年10月14日进入剧组。但是,曹云金先生已于2015年10月13日提前一日进入剧组,并在积极配合剧组准备各项前期拍摄工作的同时与一轮辉煌公司协商第二期款项剩余款项的支付事宜,但遗憾地是一轮辉煌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

  4。 鉴于上述情形,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2015年10月14日上午,曹云金先生根据合同书相关约定在未收到第二期款项剩余款项前暂时停止了拍摄工作;同时,曹云金先生一直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电话、微信、短消息等方式积极与一轮辉煌公司及相关人员沟通,争取尽快解决问题,但是截止目前,一轮辉煌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给出任何答复,亦未支付应付合同款项。

  5。 在曹云金先生沟通的函件、信息未收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2015年10月14日下午,剧组有关人员却通过媒体表示曹云金先生不配合其剧组工作、“耍大牌”等不实消息,并称《爱神箭》制片人付晓燕承认了曹云金先生“耍大牌”的传闻;

  6。 曹云金先生到场后,享受的剧组提供的任何服务,均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而合同条款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规定,合同双方自当尊重合同的法律效力,诚信履约。故,在此次事件中根本不存在曹云金先生因要求“至少住五星套房、以GMC的房车为座驾,当剧组无法满足其要求时”不配合剧组拍摄、耍大牌等情形;

  7。 上述一轮辉煌公司逾期支付第二期款项的行为已违反合同书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剧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声称曹云金先生不配合剧组工作、“耍大牌”等不实言论已严重侵害了曹云金先生的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以维护曹云金先生的合法权益,追究相关公司、人员违约、侵犯名誉权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鸿鹏

  实习律师:高雅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