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国良:学书偶感
余年届半百时未知天命却添了一病——神经衰弱,遂利用一些时间练练书法。
原以为学书法不会那么累脑子,后来发现并非完全如此:最经常、最起码的是你要用心记住经典的画形、字形和章法。除了形象记忆,同时需要肌肉记忆。对一笔一字,临多少遍能形成功力定型,取决于肌肉记忆能力。有外国专家说,影响肌肉记忆的物质存在于人的腰椎之中。本人能感受到的是:人上了年纪,肌肉记忆力会和大脑记忆力一样不断减退。不然,常言怎么会说“人过四十不学艺”呢?那些大家欲“衰年变法”怎么会十分困难呢?但是不能知难而退。记得到上海拜访周慧珺先生时,寒暄之后,先生便慨叹“搞书法难呐”。这让人晓得,探索书法的奥秘,谁人都不会感到轻松,因为追求的目标会水涨船高。对以习字为消遣的我辈来说,多克服一点困难恰可多获得一分乐趣。
古代名家论书,多有比喻形容,而且只有寥寥数语;以至后人百般揣摩,对一些千古名言的含义仍会见仁见智。例如对“如锥画沙”,有认为是讲藏锋效果的,有认为是讲中锋用笔的,还有认为是讲横鳞竖勒之规的。这些虽属名人之见,但终觉有些牵强。窃以为,“如锥画沙”讲的是轻盈用笔的一种感觉。受经济条件所限,古时有人通过画灰、画地、画沙来练习书法。《南史·陶弘景传》载:“〔弘景〕恒以荻为笔,画灰中学书。”《宋史·欧阳修传》载:“〔修〕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试试便会知道:细沙虚松,铁锥较重,只有提之轻触,才不至于扎住,沙面才会显出较为清晰的痕迹。要在纸上写出“纤如丝毫,轻如云雾”的线条,必须同样将笔提起,蜻蜓点水般地轻用其锋。当锋颖对纸的作用力极小、两者间的摩擦力极小的时候,无论笔毫在纸上向哪个方向滑动,它都几乎会保持原状而不变形,柔软的笔毫仿佛是坚挺的,用笔真如用锥。至于古时有人把毛笔称为毛锥子,是否与这种情形有关,目前还不甚了了。
当然,作品中有的笔画也要写得如石如铸,这又需要杀锋铺毫,沉劲入骨。其实褚遂良的原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用笔当如印印泥、如锥画沙”。他是在对应地讲用笔既要善重也要善轻,两者应当兼备。
还有,“虫蚀木”似乎有别于“虫蚀纹”。在某些草书佳作中,会出现一些奇妙的线条:或如串儿如链儿,鳞次栉比,残孔缺损清晰可见;或纵向出现丝丝飞白横向又有处处断裂,毫厘之间有如乱石铺街。这种纹理纷呈、偶然天成的线条特征,书人称为虫蚀纹;而 “缓缓如虫蚀木”,所强调的应是运笔要领,意为(需要时)行笔要缓慢,时时能够留得住。
可见,古人论书都有具体所指,或言用笔方法,或言书者挥毫时的感觉、心态,或言线条、结字的效果,或言作品的风格、意境。要确解其意,须明其所指;要参悟书写动作方面的主观感受,还须有一定的临池经验。
“钢琴演奏是人类最复杂的运动行为之一。”戈顿索尔先生这个既有新视角又十分贴切的判断完全适用于书法创作,因为书写也有指腕肘肩的运动。有的书家好心诲人,在用指与用腕方面,提出了一些禁止性、否定性的意见。前人指导后人当属有益之举,但从发展的眼光看,应注意少给未来设限。字迹是书写动作留下的痕迹,书写动作出新,线条效果才会出新。应该允许大家探索与前不同、与众不同的书写动作,探索如何把指腕肘肩用到极致,其结果可以让实践去检验,让历史去评判。钢琴出现的头一百年,曾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只能用手指弹奏,禁止使用上臂。可是后来上臂还是不容置疑地参与了弹奏。
不少朋友在掌握了一定的书法技巧之后,便要找机会来谈谈“道”,其中有“技进乎道”的表述。最早由技论道的是《庄子》:庖丁稀里哗啦地解完牛之后,文惠君问他手艺怎么达到这个程度的,庖丁回答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我喜欢探求的是道理和规律,超过了一般的手艺。在古代汉语中,“进”有超过、超出之义。)“技进乎道”这一小小的疏失使我想到,作为书法爱好者,应该抛弃道尊技卑的老旧观念,始终崇尚技巧,相信技术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本身就有艺术性。对自己的文化素养是否限制了书艺的提高,要有准确的判断,不必盲目“进补”。因为即使是哲学家也不会自然成为书法家,你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真正薄弱的地方。如果我们的文化层次确实成了短板,就要下真功夫去提高,仅仅停留在一些时髦语言上,不仅于己无补,还可能误导他人。
(原载《书法》2015年第4期,作者又略作修改。)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