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暖房子”工程自查工作的通知
吉暖办〔2015〕5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根据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生实事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吉民生办﹝2015﹞2号)的要求,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5年度“暖房子”工程工作开展自查,请2015年有“暖房子”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对本地2015年“暖房子”工程工作实施自查。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自查今年“暖房子”工程的组织实施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取得哪些成效,存在哪些影响工作进度和效率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主要自查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项目设计及施工是否与投资计划下达的资金额度、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相符;目前各项工程完成情况;未完工程项目是否倒排工期,明确具体完工时间和投入使用时间。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查找问题原因,采取的措施,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二)资金落实。省级资金到位情况,本地配套资金计划、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自查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有关要求
(一)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1日前报省暖房办。
联系人:刘晨,电话(兼传真):0431-82752501,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抄送:各市州、县市暖房办,长白山管委会暖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