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排查并举 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01.09.2015  17:42

为全面掌握全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总体情况,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彻底解决全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户数及基本情况统计中存在的数据不准、户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从7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普查工作。日前,主体普查工作已全部结束。

此次普查工作,突出以商场超市、食品店、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食品现场制售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开展对各类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数量、基本信息等内容的普查登记。通过普查,准确掌握辖区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总户数及各经营业态、经营类别、经营品种等基本信息,食品经营许可持有、无证照经营,是否存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续、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变更或者重新申请办理,有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的行为,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相关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及时体检等情况。

工作中,坚持把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普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普查工作开展的同时,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加大食品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经销过期、变质、标签标注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黑窝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普查期间,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674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6237户次,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274个次,对4324户未办理到期许可延续手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理,查办各类食品经营违法案件362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904.81公斤,捣毁售假黑窝点32个,取缔无证经营93户,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28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