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城管昨联合检查,整顿自强街占车位收费行为

13.05.2016  16:33

  新闻回放

  当下,全长春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正如火如荼的开展,标准停车泊位施划也已全面推进。近日,有长春市民通过96911向本报反映,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周边,有人利用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进行收费。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5月12日,本报进行了报道。

  5月12日,关于《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有人却用来收费》的相关报道见报后,公安机关和城管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冒雨对自强街、健康胡同和平治街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清理车位占放物的同时,公安机关还责令可能存在“停车收费”问题的相关人员“杜绝停车收费”。

  5月12日上午,记者再次到自强街附近市民举报的几个“收费停车场”进行走访。

  记者昨日又来到自强街533号居民楼后侧“停车场”。“后院里有地方,能停好几辆车呢,有车就开过来吧!”麻辣烫店的中年女子对记者说。

  记者发现,自强街533号居民楼是一个二层小楼,楼下有一个大门洞,穿过门洞就看到了已经停了三辆车的“停车场”。

  “不仅那个二层楼后收费,自强街505号居民楼东侧胡同也‘收费停车’。”长春市民王先生说。

  按照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昨日来到了自强街505号居民楼东侧胡同内。在那里看到一条宽度在3米左右的小胡同,胡同两侧是方砖步道。因为车辆较多,两侧的方砖步道均被“充分利用”。据统计,小胡同两侧停放的车辆大约有七八辆。

  “自强小区里的停车场,前几天有人举报过,派出所也到现场调查了。”知情市民胡先生介绍,自强小区里的“收费停车场”能停十几辆车。

  昨日,记者来到自强小区内的“收费停车场”。这个停车场靠近一个废品收购站,因为雨天或者时间段的原因,停放的车辆并不多。

  对于被“派出所调查”一事,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自强街派出所民警表示,前几天,他们确实接到了市民举报。在接到投诉举报后,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同时,也对相关的母子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停止收费。

  昨日13时30分,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自强街派出所与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行动,对自强街、健康胡同、平治街和自强街南胡同停车位占放物进行了集中清理。

  检查联合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将路边花盆、路锥、垃圾桶、桌椅板凳等车位占放物全部收缴。派出所民警还要求商家把停放在路边车位上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全部挪离,给其他机动车辆让位停车。

  清理结束后,自强街派出所民警对本报报道的“利用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收费”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还将市民举报的居民楼下、小区内等“收费停车场”的疑似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调查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禁止私圈停车场,杜绝利用路边车位进行停车收费”。同时,民警还告诫相关人员,日后,如果再次出现“停车收费”问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不排除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联合检查,并加大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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