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需谨慎多留心 权益受损可打电话举报

17.02.2015  13:00

2月16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遵循文明、健康、节约和环保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在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16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遵循文明、健康、节约和环保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在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品质量安全最重要

 

  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商场、超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场所买年货,这些经营场所具有严格、正规的进货渠道,经营管理更为规范,售后服务更为完善。在这样的场所购买食品,品质上有保障,为日后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便利支撑。

 

  注意商品的

  包装、标签和价格

 

  购物时,消费者要注意密封商品是否完整,标签注明内容与商品是否一致,避免购买“三无”、假冒伪劣、变质过期等商品。要看清商品的原价与折扣后的价格,索要购物凭证,避免落入商家设计的“价格陷阱”。

 

  网上买促销商品多留心

 

  消费者网购时,应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和知名度高的购物网站,成交记录和交易评价较好的商家交易,仔细查看商家和商品的信誉评级以及其他买家对商品的评价,看清商品详细信息和售后服务内容,货比三家后再出手。浏览商品页面,不要选择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不要盲目轻信,要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参加商家促销抢购时,应保持清醒头脑,切勿盲目、慌乱,一定要冷静,避免因误解产生消费纠纷,也避免买到不实用的商品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到酒店就餐要“货比三家

 

  节日期间是家庭、朋友聚会比较集中的时间,消费者就餐时要选择主体经营资质合法的商家,对不同酒店相同档次的饭菜质量和价格进行对比,然后再选择,并倡导餐桌“光盘行动”。

 

  与旅行社签书面旅游合同

 

  消费者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要选择有营运资质、诚信度高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旅游合同,对旅行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

 

  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也要切记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及风俗,安全快乐出游。

 

  保存好购物发票

 

  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以备维权之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商家有违法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申(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15或就近到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原标题:警示

 

  (记者/栾晶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