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05.02.2016  11:39

为保障春城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春节期间,长春市食药监局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利用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风险防范提示。

循环播放内容包括提示消费者如何选购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特别是在选购降价、促销等“低价”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保质期。提醒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大型商场、超市等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以及在家就餐、外出就餐的注意事项等。同时,提示生产经营者要严把原辅料进货关、加强索票索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餐饮服务者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严格清洁消毒,严禁加工制作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等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年夜饭供应量大,供应时间集中,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

长春市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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