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拿“天价片酬”是谁惯出来的?
背景:明星“天价片酬”现象引发持续关注:先是媒体报道称电视剧《如懿传》主演周迅和霍建华两人片酬高达1.5亿元,导致制作经费被严重占用;接着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中纪委网站公示一则通告,称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不少委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也提出,应立法限制“高价片酬”。
京华时报发表汤嘉琛的观点:制作方用“天价片酬”请明星,虽然压力不小,但基本也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天价片酬”是合理的。事实上,不合理的片酬机制扭曲了影视行业的生态,已影响到文艺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个别明星片酬显著高于导演、编剧和其他演员,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当绝大部分制作经费用于支付明星片酬,故事情节、拍摄水平等方面难免会打折扣。近几年,我们在电视台和电影院看到的影视剧中,“烂剧”“烂片”的比例似乎越来越高。究其因,制作方重用一些有人气但无演技的明星、将主要经费用于支付明星片酬、注重话题效应却忽视质量提升,可谓“罪魁祸首”。我们乐于看到“天价片酬”乱象引发全民热议,也乐于看到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有更积极的作为,但这种努力不应该是为了应付巡视组或是炫耀权力肌肉,而应该是为了让行业更健康,让文艺更繁荣。
小蒋随想:前段时间,王宝强闹离婚搞得满城风雨,媒体铺天盖地都是“宝宝”如何如何,各种微信公号扒的“猛料”、朋友圈里转的“内幕”令人目不暇接。抛开事件究竟孰是孰非,换做普通人有出轨传闻、闹离婚,能有这么大吸睛力吗?显然不可能。说到底,这是一个讲究眼球经济的时代。在很大程度上,明星们的“天价片酬”是拜一个个路人甲的凑热闹与猎奇所赐。某些明星耍大牌、漫天要价,则是一个个脑残粉的花痴与恨不得舔偶像的脚趾头给惯出来的。甭管电影与电视剧本身有没有艺术性与娱乐性,哪怕被骂得狗血喷头,只要某些观众买明星的账,收视率和上座率高,投资方与制作方就能赚钱。通过行政命令限制明星的“天价片酬”,可能令不满于贫富差异的草根觉得“解气”。可在高层强调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当下,此举会不会引发其他质疑?影视圈的各种乱,需要行业规范与行政监督,更离不开观众理性地用脚投票。
清华老师被骗上千万元,幸灾乐祸?
背景:一则由清华大学液晶大楼物业服务中心发布的“警情通报”在网上热传。通报称,海淀蓝旗营小区清华大学一老师,被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1760万元。记者从警方获悉,清华教师被电信诈骗属实,警方已介入调查,正全力开展工作。
新京报发表仲鸣的观点:有一种论调是:清华老师也能被骗?或者这么傻的人怎么能赚这么多钱!如果说,网民八卦清华教师工资待遇等,是基于对高校教师这么“壕”的本能猎奇,段子化解读是网络后喻文化的常见现象,那斥受害者“傻”,无疑是跑偏;将受害者默认为“很傻很天真”的打趣,在幽默的表象下,内嵌了某种病态认知,那就是“你傻你活该被骗”。这是在归因层面将电信诈骗牵涉的问题主次倒置,乃至是非混淆。我们往往高估了受害者的防骗能力,也低估了诈骗犯的行骗能力。如果一个社会要求公民掌握的不只是防骗常识,而是针对花式诈骗的360°无死角防骗技巧,和升级节奏完全跟上骗术的技能包,民众变成惊弓之鸟,那这个社会对电信诈骗的治理,必定是大面积失效的。抱着“你蠢你活该”心态看清华老师被骗,认为诈骗根由不在诈骗本身而在受害者“傻”,才是真的太过“天真”。
小蒋随想:穷人也好,富人也罢;没文化也好,有文化也罢,都有受骗上当的案例,说明骗术面前人人平等,身份高低与财富多寡不是会否被骗的决定性因素。不得不说,社会存在贫富差异,一些人心态失衡,衍生出“穷人皆正义”、“富人都不是好东西”观念。面对富人受骗,一些人幸灾乐祸,甚至觉得富人“活该”倒霉。这种思想其实是亚健康的,它忽视了法律与社会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与正当权益。换言之,如果法律与社会不保护公民的正当所得,人们怎能具有创富的动力?倘若有钱人与没钱人都处于惴惴不安中,谈何社会稳定?至于这名清华老师如何获得1760万元,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操心。如果某人有证据证明该笔财产“有问题”,大可以举报。在没有违法证据的情况下,对诈骗案中的受害人说三道四,恐怕不厚道,缺乏说服力。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