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儒家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探析
原标题:早期儒家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和实践研究蓬勃兴起。很多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建立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基础之上,沿袭了西方的相关理念而来。实际上,早在先秦时期,儒家文化中就已包含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其中许多思想直接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治理方式,对今天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发展也具有一定影响。
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础——自然生命观
无论是孔子、孟子还是荀子,都曾论及人与天地、自然之关系。笔者将儒家从生命的角度对自然和万物以及人的认识,称之为“自然生命观”,以区别于大约同时代产生、流传的老庄道家“生命哲学”观。孔子在《论语》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其基本意思是说,四季有规律地运行和更替,万物化生,是自然(“天”)的基本功能和规律。这里所说的“天”是自然之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自然。孔子认为是自然之天生养了有生命的万物和人类,其中一个“生”字暗含只有有生命的自然之天,才可以生育有生命的万物和人类的意思,明确肯定了自然界的生命意义。可以看出,孔子的天之“生”与人的“生”及其意义是密切相关的,“天”和“人”的关系就像是母和子的关系。到了孟子时代,天、地、人“三才”一体的思想盛行起来。“天”被理解为最高的存在——宇宙及其主导者,“地”则是指大地上的万物及自然生存的环境,“人”就是我们本身。这种划分较之于孔子的春秋时代在时间、空间上的立体层次更加分明,其逻辑顺序一般理解为“天”主宰“地”和“人”,“地”则影响“人”。由此,以父母来象征天地的角色及其作用。荀子在天人关系上更进一步,提出:“高者不旱,下者不水, 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餧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这其中包含一定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人的能动性思想,也提倡了要遵循寒暑时节、农作物生长的自然规律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老百姓安居乐业,君王将相才能称之为贤能。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先秦早期儒家从孔孟到荀子都秉持着遵循自然规律下的生命观念,这是儒家继续构建天人关系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思想的基础。
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天与人的理性和谐观
天与人的理性和谐观建立在儒家“仁”的思想基础上。“仁”不仅弘扬人的价值而且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要热爱生命并以仁爱之心对待人和自然。孔子以“仁”为本,孟子则继承发挥孔子的仁爱思想,以“义”的范畴较为系统地论述了人与万物、与他人之间复杂的伦理关系,对生态伦理与人际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全面论述。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天行有常”的规律性认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然后掌握规律、顺应自然“制天命而用之”,达到在人类开发利用自然时依然与自然“合一”的规律状态。也正是从农业生产出发,天人合一思想与天人相分思想虽有不同,但在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上却是一致的,其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一种未分化的理想和追求,而后者则是建立在人的理性的基础之上的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和理性和谐观念。荀子的思想被西汉大儒董仲舒吸收并加以发扬光大,成为其“天人相副”的天地人一体伦理观的理论基础——“天地人一体说”。董仲舒说:“何为本? 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他把天、地、人看作是合为一体的有机整体,是密切相连的,三者分工不同,又彼此作用,共同成为“万物之本”。这就形成了中国古代早期的生态系统论认识。
生态文明思想的归宿——“生生不息”的发展观
儒家的思想将人与万物、与他人之间复杂的伦理关系进行探讨和规范,在理论上的拓展就是解决如何去做的实践问题。
首先,要有环境保护的意识。根据《汉书》记载,汉代贡禹已经认识到采矿造成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生态问题。“凿地数百丈,销阴气之精,地臧空虚,不能含气出云。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繇此也”,并会导致严重的水旱灾害。因此,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必须同时予以保护。《礼记》中有:“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这本身是一首祭祀祈祷的咒语歌,但却反映出古人对水土保持的重视和消除自然灾害的愿望。类似这种环境保护的思想在较早的时候就有了。《史记》曾载孔子之言曰:“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并提出了“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主张。在禽兽生育的季节保护幼兽,反对竭泽而渔以及“覆巢毁卵”等破坏行为,都包含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思想。这种思想在那个时代无疑是文明的,是那个时代的“生态文明”思想。《管子》在《轻重甲》篇中曾告诫统治者,“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也就是说统治者的守土之责不仅仅限于疆土的安全守护,还有保护自然资源的职责。
其次,注意对自然界动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含有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思想。孟子提出“取物以时”的生态伦理主张。他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他认为人类对于自然资源不仅有利用的权利,而且有保护的义务,按照这一生态规律办事“不失其时”“勿夺其时”,完全可以解决温饱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管子·地员》将土壤按质地、颜色、肥力、光照、酸碱度、含水量等要素分成十八类,并详细介绍了各类土壤和植物、林木之间的分布与生长关系。儒家文化的代表性经典、中国古代农业重要著作《齐民要术》中提出了中国古代系统的劝民农桑、应时而作、丰衣足食、天下之理的重农思想。人和其他自然万物一样,只是大的生态系统中的组成元素而已。
再次,尊重自然规律与生态平衡的思想。一方面,人类可以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管子》中有“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的要求,这种思想不仅要求我们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是“均有”,还要求不可以专有独霸不顾后果地开发利用。当代有权享用,子孙后代也享有这种权利。另一方面,人类还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树之以桑”“养之以畜”,不应该将人类自己的生存问题的解决完全寄托在开发和“剥削”自然的基础之上,人类必须进行创造性的生产活动。只有这样才不会将自然资源消耗殆尽,人类和自然也才能共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状态。
(作者:潘俊杰,中国石油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于露,中国石油大学文学院教师)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