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金宝贝早教丢手机 认为没安全感要退费

06.08.2015  10:22

协议要求

早教中心

胡女士的女儿在 长春 市卫星广场附近的金宝贝早教中心上课,最近胡女士要求退学并退费,为什么呢?因为胡女士在早教中心内丢了手机,早教中心没有及时让她查看监控,胡女士认为孩子在这里上课没有安全感。那么,胡女士的要求合理吗?

6月初,胡女士的手机在早教中心内丢失,寻找未果后报警。胡女士说,从发现手机丢失开始,她就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可早教中心并没有提供。第二天,在警方介入下,胡女士才看到监控录像,而根据监控录像中的线索,胡女士的手机被成功找回,但是手机中的照片等资料却全没了。

胡女士认为,早教中心没有及时提供监控,自己孩子在这里上课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提出停课退费。胡女士说,当时她给女儿报的是96节课,总计15000元钱。余下还没有上的那部分课程,费用大概七八千元,胡女士希望早教中心能退还她这笔费用。对此,早教中心表示,只能退给胡女士30%,理由是之前他们之间签了合同。

在双方签定的课程销售协议中,其中一条规定:“甲方如在本协议到期日前解约,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且已上过全期一半以上课程或者合同期已至全期二分之一,可退还已付费用的30%”。而合同的签署日期是2014年3月30号,也就是说,胡女士上过了48节课以上或者合同履行期过了6个月之后,都只能返还剩余费用的30%。

4号上午,在金宝贝早教中心,早教咨询顾问姜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没给胡女士提供监控,是因为负责人不在,无法打开监控设备所在房间,并非故意拖延。

对此, 吉林 熠融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表示,胡女士质疑是因为丢东西才导致的解除关系,但丢东西本身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谁盗窃的东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与早教中心之间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仅根据这个理由要求退费有些牵强,建议胡女士能跟早教中心进行协商,或者按照双方的协议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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