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拿旧钱购物遭拒收 商家:可能是假币

05.02.2015  17:18

买东西付钱,商家竟然拒收。而且,还是连续好几家。手握50元大钞的赵先生,真不明白,自己的钱怎么了?“这不是人民币吗?而且,就是刚从超市出来找给我的。还没走远呢,就没人要了!

 

赵先生的遭遇,发生在2月4日当天下午。因为这一天是立春,按照习俗,他去红旗街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采购。在超市买了菜,找回了50元,他拿着去买春饼,就被拒收了一次。接着买烤鸭,人家又没要。

 

咋地,我这不是钱吗?”赵先生急了。商家的答复是,这钱可能是假币!

 

赵先生说,他手里这张50元钱,确实有些旧了,摸上去有些薄,而且上边还写了字。但既然超市收了,又找给他,肯定还是鉴定过,怎么会假呢?

 

为辨别真假,他拿着钱去了最近的银行。经过银行的工作人员鉴定,这张纸币为真币,由于受损,还为赵先生更换了一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