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条例》专家解读受益内容

12.04.2015  11:44

  去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的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引起了大家的疑问,超过50万的钱难道就不尝付了吗?那么大家对《存款保险条例》是否了解,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咱们一起详细的解读一下《存款保险条例》。

  一提到最高偿付50万,大家都有所了解。而说到《存款保险条例》知道的市民却很少。那么什么是存款保险呢?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这些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由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偿付的制度。通俗的说,这就是一项由银行交保费,保证存款人的本金和利息,不会因为银行倒闭,而遭受损失的制度。

  弄清楚了什么是存款保险,大家自然就明白《存款保险条例》等于是给自己存在银行里的钱上了一道安全锁。凡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要投保存款保险,保费由银行承担。不过,银行在境外的分行等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吸收的存款不在保障范围之内。除此以外,像理财产品等投资也不在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那么问题来了!

  1、哪些存款受保护?

  吉林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丁志国介绍,银行吸收的所有储蓄都在保额范围内。

  2、银行向哪投保?

  丁教授说,按照西方的经验,银行的担保机构叫做银行保险基金,它属于基金性质,好比大家都把钱放到一个池子里,如:一百家银行,每个银行拿出百分之五来,这个池子里就有百分之五百的资金,任何一家银行出现问题以后,有足够的能力来偿还这笔钱。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对此不少市民都有疑问。

  市民:我要超过五十万的话,你银行只给报五十万,那五十万以上的部分怎么办?

  市民:我有一百万的话,可以分两个银行存呢?或者说是分成几个银行存,这样的话不是把风险系数降低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

  3、用不用把钱分散到多个银行?

  丁教授表示,中国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和风险控制在全世界范围内,稳健性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超额部分真正出现风险的概率应该是非常非常小的,《条例》出台了,大家马上把钱到处搬来搬去,从眼前看大可不必。

  4、超出的金额怎么办?

  根据《条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有报道指出,此条例出台,归结为一句话: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将会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