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城事·幸福人”微拍摄影大赛启动 8月20日起征集作品

20.08.2015  09:31

幸福城事·幸福人”微拍摄影大赛启动 

快拿起手机拍下您眼中的“幸福长春” 

  本报讯  (记者师锁伟)19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展现我市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谐美好的社会风尚,以“幸福城事·幸福人”为主题的长春微拍摄影大赛今日正式启动。亲爱的市民朋友,快拿起您的手机,用一张张照片来呈现我们这座幸福之城的精彩吧。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主办,长春日报、长春晚报、新浪吉林、网易长春、新文化网、吉和网、长春新闻网、长春广播网承办。作品内容要求全面展示近年来长春市各项建设的丰硕成果,发现春城大地上的美好瞬间,包括城市建设与管理、市民生活、城市建筑美景等。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为征集作品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为评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为微拍图片展示阶段。 

  大赛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分类设奖,每个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参与奖若干,奖金100元。 

  本届大赛只接受手机作品;作品的创作手法、风格不限,单件作品文字说明要求在80字以内,组照(按一件作品算)不超过6幅,文字说明要求在140字之内,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手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来稿可直接传至“长春日报掌上长春”(ccrb1945)微信公众平台或[email protected]邮箱,文件名称请注明“微拍参赛”字样,每人投稿不超过10件。 

  需要注意的是,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包含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合法权益。涉及以上侵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展览、画册等及相关活动中使用。不主张、不建议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进行后期美术加工或再制作。

(责任编辑:李咏达  )